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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账房大先生业务咨询是否有针对残疾人士的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是否有针对残疾人士的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970-01-01 8:33:39
by 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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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针对残疾人士的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浙江省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浙财税政[2019]9号)中明确:

一、综合所得项目,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在6000元(含)以下的,减征100%;6000元以上的,定额减征6000元。

二、经营所得项目,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在6000元(含)以下的,减征100%;6000元以上的,定额减征6000元。 

三、纳税人年度内存在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由纳税人选择一个所得类别享受减征税收优惠,两类所得不重复享受;纳税人同时符合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两种以上身份的,选择一种身份享受减征税收优惠,多重身份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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