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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账房大先生业务咨询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部分的金额当期未使用完的,可以结转以后使用吗?可以结转多长时间?
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部分的金额当期未使用完的,可以结转以后使用吗?可以结转多长时间?
1970-01-01 8:33:39
by 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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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部分的金额当期未使用完的,可以结转以后使用吗?可以结转多长时间?

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部分的金额当期未使用完的,可以结转以后使用吗?可以结转多长时间?

答:在政策执行到期前,可以结转下期使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三)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六)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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