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内企业之间无偿借款,是否征收增值税?
集团内企业之间无偿借款,是否征收增值税? 答:否。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 三、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答:否。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
三、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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